mile米乐中国官网首页mile米乐中国官网首页2021年7月24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文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同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明确表示拟将“双减”入法。笔者从“双减”政策背景下家校共育的现状、问题以及对策三个方面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措施。
“家校共育”由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首次提出,发展于美国,并逐步形成体系,是全球教育发展的一大补充。我国1950年提出家校共育,且日益受到重视,对我国素质教育的全面系统深层次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各省市区开始探索开展家校合作的有效方式。上海市、河北省张家口市、辽宁省沈阳市等地区通过党群服务中心、公众号等方式,着力打造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育人机制。2021年,推进家校共育走向新时期的“双减”意见和《家庭教育促进法》两把“利刃”相继出台,“双减”中规定减轻中小学生课内作业负担和减轻课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明确指向社会和不同的主体对于促进家庭教育方面有着重要的责任以及义务。其主要目标是“在校内,学生作业量减少,考试频率减少;在校外,学生参加培训机构减少,家长经济负担减少”。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发挥学生积极主动精神,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实施途径,“双减”则在素质教育中扮演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坚信“双减”落地落实,与其同时也让每一个学生在各自的基础上全面提高,进而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家校共育在我国虽有几十年的发展历程,因没有成功案例借鉴,又缺乏具体法规条例的指导,从事家校共育组织及个人多是经验性、自发性的。然而在新时代的背景之下,教育赋予了新时代的意义,为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和主动的发展,为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复合型、应用型、战略型人才,因此家校共育也需要走向新的出口、实现新的发展。
首先,家校共育意识依旧较为淡薄。在一些家长看来,教育孩子更多的是老师的职责,觉得教师和学校是孩子接受教育的唯一责任人与唯一场所。反之,也有另一面的声音,有一些家长认为学校老师只是履行基本“教”的职责,教授应试书本内容,体制教育逐渐走向流水线传授,不能符合学生个性化发展和需求,因而学生的知识强化和扩展,甚至是立德树人的实现都需要课后家庭教育来辅助。另一些家长则觉得学校老师只是尽“教书”职责,传递应试知识,缺乏因材施教,未能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因而知识掌握及扩展,甚至是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还得靠家长们课后强化。而在一些教师看来,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时间有限,家长的知识机构不系统、不完整以及不专业,无法配合和辅导老师完成孩子的学习目标和任务,与家长的沟通存在知识“黑洞”,乃至立德树人的核心教育目标都无法达成,老师和教师互相不理解;在现实中,有一些教师只顾着在校教书,缺乏“育人”意识,缺少与家长积极沟通,对于育人方式的变革存在误区,总认为完全在学校学习才能育人,缺失家校共育意识。由此可见,双方的“不信任”、思维方式的不转变是家校共育的一大阻碍。
其次,家校共育双方权责边界不明。国家从不同方面出台家校共育政策,要求家校合作,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发挥学生积极主动精神,培养对社会发展有用的人。在当前的家校共育实践过程中,家校共育双方权责边界模糊,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责任不清,家校双方在教育孩子方面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学校往往将教育孩子的责任全部推给家长,而家长则认为学校应该承担更多的教育责任;二是沟通不畅,家校双方在沟通方面存在障碍,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沟通往往只是停留在表面层次,缺乏深入的交流和沟通;三是合作不力,家校双方在合作方面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学校往往只是将家长视为教育的辅助者,而家长则认为自己只是学校的配角。为了解决家校共育双方权责边界模糊的问题,需要加强双方的沟通和合作,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形成共识,共同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
第三,家校共育双方合作内容单一。首先是沟通内容单一。家校之间的沟通主要集中在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行为表现上,缺乏对学生在其他方面的发展和进步的关注;其次是合作方式单一。家校之间的合作方式往往局限于家长会、家访等传统的形式,缺乏多样化的合作方式,如网络沟通、共同活动等;再者是合作目标单一。家校共育的目标往往只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行为表现,缺乏对学生在其他方面的发展和进步的关注,如身心健康、社交能力、创新精神等;最后表现在合作深度不足。家校共育的合作往往停留在表面层次,缺乏深度的交流和合作。这些表现导致家校共育的效果不佳,无法充分发挥家庭和学校在教育中的作用,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需要采取措施丰富家校共育的合作内容,促进双方的深度合作,切实提高教育效果。
“双减”政策背景下,家校合作应以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为目标,以相互尊重、互惠互利为前提,以合作为途径,构建良性循环的模式,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首先,找准定位,增强单元聚合能力。家校合作系统理应由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等单元构成,共生型家校合作的良性运转离不开单元间的密切配合,以及彼此之间相互依赖的作用,这要求单元之间及时修正观念偏差,切实增强自身主体意识,找准各自职能定位,奠定合作坚实基础。
其次,拓宽内容,构建家校互惠模式。各级各类学校应在家校合作理念及实践活动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增强学校及教师家校合作胜任力。在现有家校合作基础上,“双减”政策下,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发的课后延时服务,将其内容延伸到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五育并举为培养高质量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夯实基础。共生型家校合作过程中,除传统意义上的家校合作内容外,应积极开发家庭教育资源,有效整合社会教育资源,依托家校社协同机制,搭建“互联网+”家校合作实践平台,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开发完善合作内容M6米乐APP,实时互动激发多元主体的合作动力,全力构建家校互惠互利的模式。
第三,健全制度,营造良好合作环境。加强家校合作的制度保障是共生型家校合作的必然要求。首先,出台有关家校合作的教师培训制度,保障预备教师接受高质量的家校合作观念输入及方式指导,新教师上岗后进行因地制宜的家校合作相关培训。其次,建立健全家校合作考核机制,明确家校合作考核的目标,即促进家庭和学校之间的深度合作,提高教育效果,根据考核目标,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标准应该包括家校沟通、合作方式、合作目标、合作深度等方面,促进学校改善目前的家校合作方式。最后,制定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计划,采用多样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方式,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平台等,增强其参与教育活动的信心和底气。
综上所述,“双减”政策背景下,家校共育机遇与挑战并存。以笔者之见,家庭与学校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还应当做到家校同心、齐头并进、转变思维,进一步建立健全定期沟通机制,建立多元化沟通方式;明确各自职责,相互支持、互相配合,致力实现家校合作共赢;不断丰富拓展合作内容,采用灵活多样的合作形式,因地制宜开展个性化、定制式的教育,全面构建家校共同体,持续提高教育效果,为学生的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