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乐官方网站米乐官方网站1、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授权县级以上政府划定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但没有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全面禁令与条例中的规定不一致。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修改。
2、违法犯罪行为人罪责自担,不能株连或及于他人。有的市辖区议事协调机构发布通告,对涉某类犯罪重点人员采取惩戒措施,其中对涉罪重点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近亲属在受教育、就业、社保等方面的权利进行限制。应予停止执行。
中国有宪法,全国是释宪的权威机构,法工委作为全国的法律事务负责机构,解读具有释宪的权威。
另一方面,中国人对合宪/违宪的概念很淡漠,宪法里规定的国家性质、公民权利和义务似乎是很遥远的事,各级政府也对上位法观念淡薄,只知道按照“上级精神”加上自己的理解去制定地方法规、政策,怕理解不彻底,执行不充分,就层层加码,而罔顾上位法的约束。
现在,土政策依然在很多地方流行。比如说,云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农村集体聚餐风险提示》,要求农村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管理,按规模大小实行分级指导,并对聚餐场所、厨师和帮厨人员、原材料采购、菜肴加工制作、、散装白酒等做了要求,提倡文明节约以及及时报告聚餐问题。
如果这只是提示,那没什么;但这是作为要求执行的政策,就有合法性问题了,有不必要地限制公民权利的嫌疑。不是说不合法,而是说政策需要首先跨过合法性的门槛,才能成为政策,不是由政府职能部门出台政策就自动合法的。
在更加细小的方面,甘肃积石山地震时,部分甘肃和陕西高校的学生试图逃出宿舍时,被锁住的大门困住,宿管阿姨迟迟不给开门,声称没有接到通知。锁住出口是明显违反消防规定的,但在很多地方被当作正当的宿舍管理手段而不受质疑,也是下位法违背上位法的例子。
在法律的权威链方面,宪法是至高无上的。比如说,宪法规定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有人提出全民发钱,跑步进入按需分配的主义社会,这在宪法层面上就是站不住脚的。还有人轻率地提出,宪法不行,得改。这是不知道宪法是干什么的了。
宪法不是不可以修改,但修改的门槛很高。所有法律都可以修改,上位法修改的门槛高于下位法,下位法让步于上位法,这本来就是法制的一部分。
法律也可以规定例外情况。比如说,如果出台《防疫抗疫法》,规定谁有权宣布进入疫期紧急状态,在疫期紧急状态下谁有权绕过什么通常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那就有法可依。
有法可依非常重要。这不仅保证了政府和人民行为的一致性,也保证了行为的可预测性。发生了什么事件,就会有什么样的应对,不需要猜,也没有讨价还价空间。
长期以来,中国“人治大于法治”的问题很大,人们法律意识淡薄,什么事情都“想办法搞定”。一方面,这提供了巨大的灵活性,便于在摸索中探索新路;另一方面,这也带来了很大的任意性和不定性。
中国还在继续改革开放中摸索,但已经到了细化优化的时代,而不是大范围、方向性的摸索。法治是保障进一步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法规、政策的合法性问题必须得到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