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乐M6官方入口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通知要求在有关专项治理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
栏目: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2
 米乐M6APP下载《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党问责条例》《中国党组织处理决定(试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  (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以及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执法监督、耕地

  米乐M6APP下载《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党问责条例》《中国党组织处理决定(试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

  (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以及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执法监督、耕地保护、国土调查等业务办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详见附件)

  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抓住学习重点,扎实开展相关学习工作。

  (一)在学习贯彻《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上下功夫见成效。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在学习贯彻法律法规政策上下功夫见成效。通过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强化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相关业务岗位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促进依法决策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提升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依法履职和治理水平。

  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理论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全面系统开展以《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的党纪法规,以及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等专项治理重点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

  (一)集体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等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学政策,坚持重大决策议事前专题学法学政策,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前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书面学习、辅导报告、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相关业务岗位干部、执法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政策集体学习。

  (二)自主学习。坚持以自学为主的方式,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并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八五普法’专栏”“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等平台,加强党纪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自学,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要结合自主学习和工作实际,主动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三)实践学习。推动相关业务岗位干部、执法人员结合岗位业务实践,通过行政审批、处罚等业务办理,积极参与旁听庭审、出庭应诉、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执法普法实践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党纪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提升把握政策执行政策规定的能力水平,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纪律意识。

  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考古临时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6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

  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质量监督指导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116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质量监督指导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116号)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开地图管理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472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落实《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709号)

  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0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用地审批权的通知(黔府函〔2021〕102号)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黔委厅字〔2023〕36号)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