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乐官方网站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二条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
第三条公司通过良好、有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高股东价值,同时为
第四条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对尚未公布的信息及内部信息进行保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二)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建立与投资者互相理解、
(三)通过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通畅的双向沟通渠道,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章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与负责人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条公司的职能部门、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
(一)组织工作: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
(二)研究制定规则:对监管部门的政策、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学习公司发
(三)培训指导: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
(四)信息沟通:汇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的信息,根据法律、法
(七)来访接待:保证监管部门、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与
(八)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监管部门、交易所、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良
(九)媒体合作: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加
(十)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在网上
(十一)危机处理:在公司面临重大诉讼、发生大额的经营亏损、盈利大幅
(十二)与其他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
(十三)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
第十条投资者关系管理从业人员是公司面对投资者的窗口,代表公司在投资
第四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十一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特定对象(以下简称“特定对象”)为:
第十四条公司指定由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第十五条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完备的档案制度,投资者关系活动档
第十六条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以适当方式对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公司各所属部门内部信息反馈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司董事
第十九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应避免在投资者关
第二十条公司可以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种活动和方式,自愿地披露现行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尽量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
第二十二条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就公司
第二十三条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应同时采取网上直播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
第二十五条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互动易等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根据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
第二十七条在进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前,公司应确定投资者、
第二十八条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结束后,公司及时将主要内容置
第二十九条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时,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公司应当将上
第三十条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进行直接沟通的,除应邀参加证券公司研究
(一)承诺不故意打探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公司许可,不与公司指定
(二)承诺不泄漏无意中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
(三)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
(五)承诺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当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将基于交流沟通形成的投资价值分
第三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其提名人、兼职的股东方
第三十三条公司应当通过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
对于重要或者具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理并在互动易以显著
第三十四条公司在互动易发布信息的,应当谨慎、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
第三十五条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
第三十六条公司在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
第三十七条公司应当充分关注互动易收集的信息以及其他媒体关于本公司的
第三十八条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第三十九条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过程中(包括非公开发行),向特定个人或
第四十条公司在股东会上向股东通报的事件属于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将
第四十一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以下情形下与特定对象进行相关信
第四十二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特定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存在的未尽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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