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乐M6官方入口,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栏目: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4
 米乐m6官方网站米乐m6官方网站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情况的通报(陕政办函〔2022〕2号)》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政策解读工作,增进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的理解与认同,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与实效,经

  米乐m6官方网站米乐m6官方网站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情况的通报(陕政办函〔2022〕2号)》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政策解读工作,增进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的理解与认同,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与实效,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级政府及部门的政策解读工作,市政府部门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第一解读人、第一发言人”。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或已经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两个及两个以上市政府部门联合印发的政策文件,由牵头部门会同联合发文部门组织解读;市政府部门印发的政策文件,由市政府部门负责解读;市政府规章由起草的市政府部门会同市司法局组织解读。

  (四)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或市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米乐M6官方入口、实施难度大、专业性较强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意见(含征求意见稿)等;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以上范围内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要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市政府部门报请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重大政策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或需经市政府同意后由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将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代拟稿一并报审。市政府办公室各综合科室负责同步审核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要严格把关解读材料的内容质量,解读材料要素不齐全的予以退文。若起草部门认为报批文件无需解读的,应在报审文件时作出书面说明,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七科负责研判;意见不一致的,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审定。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经市政府领导审签同意正式印发后,要同步提交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主流媒体发布。若因特殊情况需对解读材料进行完善的,最晚应在政策文件正式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

  政府规章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起草部门会同市司法局组织编写解读材料,与政府规章草案一并报批,起草部门要负责实施解读工作。

  政策解读要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解读材料要有针对性,结合当前社会热点和公众关注重点重新归纳组织文字,要坚决杜绝把“政策解读”变成“文件要点摘抄”“文件压缩”等简单化、表面化做法。解读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

  (二)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悉、执行、配合的内容,应说明具体做法、制定依据;涉及惠民利民的举措,应解读清楚惠及范围、执行途径和操作方法;

  (四)涉及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的,应提供办事指南,列明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办理条件、资料、程序、时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六)对原有政策进行修订的,应说明修订的理由、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属于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应说明本级政策措施有何特点和创新点;

  政策解读应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运用图片、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多种可视、可听、可读的方式,采取领导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图片解读等不同视角,借助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介,全领域、全媒介、全时段、全过程做好解读发布工作,使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让政策的“红利”普惠于民。

  市级各部门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发挥本领域专家学者“智库”作用,进行专业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对市政府确定的专家政策解读,要加强衔接协调,积极配合做好素材提供、访谈采访、视频拍摄等相关工作。

  (一)加强协调推进。市政府办公室将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部门政务公开绩效评估考核范围,视情对部门政策解读相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市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的落实,夯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计划,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相关环节的有机融合、有序推进。

  (二)加强跟踪回应。政策文件公布后,文件起草部门要加强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信息发布、问题意见、后续跟踪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要密切关注重要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映,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收集有关政策的反馈意见,有针对性地对社会关注点、相关舆情、误解误读点进行回应,释疑解惑,增进社会共识。

  (三)完善制度保障。市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解读全链条管理机制,正确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要安排专人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并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单位培训计划,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提高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可积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可结合本辖区实际,参照本通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四)加强督办问责。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政策解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推动有力的通报表扬;对重大政策不解读、解读流于形式、解读发布时间滞后、解读质量较差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由于重大政策应解读未解读或解读不到位等引发重大舆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情况的通报(陕政办函〔2022〕2号)》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政策解读工作,增进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的理解与认同,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与实效,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级政府及部门的政策解读工作,市政府部门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第一解读人、第一发言人”。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或已经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两个及两个以上市政府部门联合印发的政策文件,由牵头部门会同联合发文部门组织解读;市政府部门印发的政策文件,由市政府部门负责解读;市政府规章由起草的市政府部门会同市司法局组织解读。

  (四)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或市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较强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意见(含征求意见稿)等;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以上范围内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要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市政府部门报请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重大政策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或需经市政府同意后由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将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代拟稿一并报审。市政府办公室各综合科室负责同步审核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要严格把关解读材料的内容质量,解读材料要素不齐全的予以退文。若起草部门认为报批文件无需解读的,应在报审文件时作出书面说明,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七科负责研判;意见不一致的,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审定。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经市政府领导审签同意正式印发后,要同步提交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主流媒体发布。若因特殊情况需对解读材料进行完善的,最晚应在政策文件正式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

  政府规章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起草部门会同市司法局组织编写解读材料,与政府规章草案一并报批,起草部门要负责实施解读工作。

  政策解读要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解读材料要有针对性,结合当前社会热点和公众关注重点重新归纳组织文字,要坚决杜绝把“政策解读”变成“文件要点摘抄”“文件压缩”等简单化、表面化做法。解读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

  (二)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悉、执行、配合的内容,应说明具体做法、制定依据;涉及惠民利民的举措,应解读清楚惠及范围、执行途径和操作方法;

  (四)涉及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的,应提供办事指南,列明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办理条件、资料、程序、时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六)对原有政策进行修订的,应说明修订的理由、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属于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应说明本级政策措施有何特点和创新点;

  政策解读应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运用图片、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多种可视、可听、可读的方式,采取领导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图片解读等不同视角,借助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介,全领域、全媒介、全时段、全过程做好解读发布工作,使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让政策的“红利”普惠于民。

  市级各部门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发挥本领域专家学者“智库”作用,进行专业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对市政府确定的专家政策解读,要加强衔接协调,积极配合做好素材提供、访谈采访、视频拍摄等相关工作。

  (一)加强协调推进。市政府办公室将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部门政务公开绩效评估考核范围,视情对部门政策解读相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市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的落实,夯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计划,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相关环节的有机融合、有序推进。

  (二)加强跟踪回应。政策文件公布后,文件起草部门要加强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信息发布、问题意见、后续跟踪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要密切关注重要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映,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收集有关政策的反馈意见,有针对性地对社会关注点、相关舆情、误解误读点进行回应,释疑解惑,增进社会共识。

  (三)完善制度保障。市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解读全链条管理机制,正确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要安排专人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并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单位培训计划,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提高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可积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可结合本辖区实际,参照本通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四)加强督办问责。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政策解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推动有力的通报表扬;对重大政策不解读、解读流于形式、解读发布时间滞后、解读质量较差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由于重大政策应解读未解读或解读不到位等引发重大舆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