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乐m6官方网站协会刊物协会设立方案中国互联网协会工作机构组织办法
栏目: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1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互联网协会内部机构设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协调各工作机构之间的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等法规、规章以及《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互联网协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个专门工作委员会、联盟等分支机构及办事机构,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具体负责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互联网协会内部机构设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协调各工作机构之间的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等法规、规章以及《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互联网协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个专门工作委员会、联盟等分支机构及办事机构,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具体负责执行本协会的决议,完成协会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 本协会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是本协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法律责任由本协会承担。由本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根据需要决定其设立、变更、终止,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向民政部办理登记或备案。

  第四条 本协会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的设立由本协会理事长、秘书长提出书面议案,由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以三分之二的多数决定。

  第五条 协会不同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的基本职责权限由协会常务理事会决定。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依据其职责权限,可以制定其工作细则,经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施行。

  第七条 本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个专门分支机构,包括专门工作委员会、联盟等。

  第八条 本协会分支机构可以依托协会某个与分支机构职能性质相近的理事单位或常务理事单位组建,由其他职能相近的会员单位作为成员,并协助分支机构履行职责。

  第九条 本协会分支机构应冠以本协会的全称,如:中国互联网协会某某工作委员会或联盟等。分支机构的外文译名应与其中文名称相一致。

  第十条 经本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本协会分支机构可以发展会员,其发展的会员属于本协会的会员,并应定期向本协会常务理事会

  报告。经本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或理事长、秘书长授权,本协会分支机构可以以本协会名义对外开展活动;以工作委员会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时,必须冠以本协会的全称,如:中国互联网协会某某工作委员会或联盟等。

  第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以本协会的名义或该分支机构的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时,应遵循本协会的宗旨和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各分支机构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各分支机构在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领导下开展工作,由主任委员对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 除组建时的选举以外,分支机构的选举与理事会的选举同时进行;各分支机构的正、副主任委员的任期与协会理事会的任期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 各分支机构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米乐官方网站秘书长在协会内部分支机构之间相互兼职不应超过两个岗位。

  事机构包括秘书处、咨询机构及临时机构等。本协会还可以在北京以外的地区设立代表机构,代表本协会在外地开展活动、承办本协会交办的事项。

  第十六条 经本协会秘书处同意或授权,各办事机构可以以本协会的名义开展活动,但不以该办事机构的名义独立对外独立开展活动。

  第十八条 本协会各工作机构应定期或应协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秘书长的要求及时向协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及秘书长报告工作,重要工作应专题报告。

  第十九条 本协会各工作机构提交的重要工作建议,由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进行预先讨论,认为需要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的,由协会秘书长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常务理事会对工作机构提交的重大报告或建议经过讨论,认为需要进一步完善或修正的,通知提交报告或建议的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

  第二十条 本协会分支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单独设立资金帐户,由分支机构主任委员提出申请,由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批准,报请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并向社团登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事机构不得设立独立资金帐户。

  第二十一条 分支机构活动经费由各分支机构自行筹措。各分支机构不应向其成员单位另行收取会费,但其成员单位自愿向该分支机构提供资助的除外。

  单独设立资金帐户的分支机构应严格遵守本协会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以本协会分支机构名义开展活动取得的收入,应严格用于其业务活动支出。

  没有设立独立资金帐户的带有公益性质的分支机构,其活动经费的确有困难时,可以向协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由秘书处提请常务理事会核准同意,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二十二条 各分支机构以本协会名义开展活动,收取费用的,应向本协会秘书处财务部门缴纳该项业务活动收入的15%米乐m6官方网站,作为管理费。

  第二十三条 单独设立资金帐户的分支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协会秘书处提交财务报告,接受本协会的财务审计监督。

  各项决议,应在决定作出的当日或次日通知相关工作机构,并应在决议作出后的七日内,在本协会网站或期刊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