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报考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面向社会人员岗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为2024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毕业时须取得相应学历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且须为主修专业。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面向社会人员岗位,招聘对象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此次招聘涉及21个岗位、计划招聘24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作家协会所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拨打报名咨询电线)。
2.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m6米乐官网app登录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各岗位报名邮箱及咨询电线。每人只能在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面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应聘人员:下载、填写《中国作家协会所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以下材料扫描件及近期1寸证件电子照片,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报名邮箱:①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为户口卡须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②本人学生证、毕业证书、书(如为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认证》);③本人就业推荐表。
面对社会人员岗位应聘人员:下载、填写《中国作家协会所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以下材料扫描件及近期1寸证件电子照片,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报名邮箱:①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为户口卡须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②本人毕业证书、书(如为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认证》);③在职人员须提供与本人所述工作经历及时间相对应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单》;④所报岗位要求的有关工作经历、从业或任职资格等证明材料。
我们将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在中国作家网上公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米乐m6。
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更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要求的专业接近的,可拨打岗位信息表上的咨询电话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经研究,在笔试开考前视实际情况适当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岗位取消,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以改报或者申明服从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情况将于笔试前在中国作家网上公布。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查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通识性、理论性、专业性等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中国作家网公布。笔试结束后,报名应聘人员可电话查询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实际参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岗位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有关事项将电话通知本人。
面试当天,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对相关证件材料原件(身份证米乐m6、户口本、学生证、学历书、学校或单位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各岗位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格分数线分,如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均未达到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 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产生岗位应聘人员空缺的,经研究,可视情况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作家网”对各招聘岗位拟聘人选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通报应聘人员所在学校,视情况记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2.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表中填写常用手机号码,且在招聘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4. 应聘人员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选择自愿放弃,要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说明,涉及自愿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须书面签署《自愿放弃声明》。已决定放弃或者选择其他单位,但又不主动、及时向招聘单位说明,严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的,招聘单位有权向其所在学校(单位)、拟聘用其的其他单位通报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5. 应聘人员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应提前向所报考单位报告。